举报政策
介绍
实践剧场致力于遵守会计、财务报告、内部控管、审计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为了实现这一承诺,本政策旨在为内部员工及外部各方提供一个有效且安全的举报渠道,保护善意举报人免受任何形式的报复。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内部各级部门员工以及与实践剧场业务来往的外部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供应商、承包商、应徵者及公众。
定义
本政策所指涉的举报,泛指经过审慎思考、自愿披露个人或组织的不当行为。举报人拥有或曾经拥有关于实践剧场内部或外部已证实、疑似或预期可能发生的不当行为之数据、事件或信息;且该不当行为在实践剧场的可控制范围内。
可举报事项
以下是本政策涵盖的可举报事项(包含但不限于):
有关实践剧场会计、内部控管或审计等事项;
不当、腐败、欺诈、盗窃和/或滥用实践剧场财产、资产或资源之行为;
犯罪或违法行为;
蓄意隐瞒的严重利益冲突;
违反实践剧场的政策或行为准则;
故意隐瞒上述不当行为或与上述不当行为有关的信息;
任何可能造成实践剧场财务或非财务损失,或危害实践剧场声誉的严重不当行为;
针对观众/支持者/合作伙伴的欺诈行为,或向公众、政府机关或国家机构作出的虚假陈述;
意图在准备、检查、审计或审查实践剧场的任何财务报表或财务记录过程中,以误导、欺骗、胁迫或欺诈性手段影响实践剧场的内部或外聘之会计师及审计员。
禁止报复和保密
无论是实践剧场的内部员工或任何人,在基于善意举报或提供有关已证实、疑似或预期的不当行为或信息时,实践剧场都将给予保护,避免举报人受到任何形式之报复,如解雇、报复或骚扰。
然而,实践剧场不会姑息任何轻率、恶意或出于私利的指控。恶意作出虚假举报的员工,将根据《人力资源行为准则》采取纪律处分。有关已证实、疑似或预期可能发生的不当行为之信息来源,也将受到严格保密。
上述规定的例外情形包括:
当实践剧场有法律义务披露举报人所提供的信息时;
信息已是公开的资讯;
在信息受到严格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给法律或审计专业人士,以获取专业建议;和
当信息须交付给警方进行刑事调查时。
实践剧场会酌情考虑匿名举报的信息,但实际调查将根据举报情事的条件进行。
举报程序
请依据以下方式提供信息:
私人及机密
仅供审计委员会主席查阅
实践剧场
滑铁卢街54号
新加坡187953
请优先以信函或电邮等书面方式举报,并详细列明举报情事的背景和缘由,以及举报人关注该情事之理由。
对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之评估,应充分考量下列因素:
举报情事的严重性;
信息的可信度;和
向事由来源确认该信息的可能性。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性质,调查可能会涉及以下一个或多个个体和组织单位:
审计委员会;
外部审计单位;和/或
警方或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
调查举报信息的负责人员,跟举报人联系的次数和程度,将取决于举报情事的性质和资讯透明度。在调查过程中,举报人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更多信息。调查结束后,负责人员会将调查结果呈报给审计委员会,以便采取必要措施。